经查,以下2家社会组织未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工作报告,已被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满两年且未进行整改,现依据《青海省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项之规定,本机关拟将2家社会组织列入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
1.青海省中藏药产业发展协会
2.青海省德益公益服务中心
根据《青海省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规定,上述社会组织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可向本机关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意见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逾期视为无异议。
特此公告。
青海省民政厅
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