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社会组织: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省民政厅决定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开展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注销清算审计工作,费用由省民政厅承担。即日起,凡是需要开展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注销清算审计的省级社会组织,请自行下载《2023年社会组织审计申请表》(见附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向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提交申请,网上申请的社会组织将原件进行扫描或拍照后发送至邮箱qinghaisheguanju@163.com(请确保图片画质清晰),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将于3个工作日内分配审计事务所。
附件:《2023年社会组织审计申请表》(点击文字即可下载)
青海省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3年2月1日
联系人及电话:朱子文 0971-6145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