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省级社会组织、省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
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为深化社会组织管理“放管服”改革,年内,省民政厅随机对56家省级社会组织2020年度财务情况、业务活动等有关情况进行了检查。依据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省民政厅实地检查情况,发现部分社会组织在内部治理、财务管理、业务活动等方面存在不同程度的违规行为,我厅梳理出重点问题反馈你们,详见省级社会组织年度抽查审计结果(第二批)。
为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行为,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各有关社会组织要逐条对照抽查审计结果进行整改或说明相关情况,并于2022年3月14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相关书面证明材料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核盖章后报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管理局将对照抽查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逐条销号,并将整改情况作为2021年度检查的重点审查内容。请各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高度重视,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条有关要求,切实履行监督和管理职能,指导、督促存在问题的社会组织按时按要求完成整改。
对拒不整改、不按期完成整改或说明相关情况的社会组织,省民政厅将按照《青海省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青民发〔2021〕143号)的规定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
附件:省级社会组织年度抽查审计结果(第二批)(点击此处下载)
青海省民政厅
2022年1月12日
社会团体联系人:蒋相梅 0971-6104757
民办非企业单位联系人:许文杰 0971-6145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