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

组织动态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全省社会组织信息补录 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10-09 14:54:34 浏览:

各市(州)民政局:

为深入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创新发展,建设“智慧民政”,逐步推进社会组织登记信息与“青海省政务服务网”、“信用青海”、民政部数据互通共享,落实社会化监管功能。目前省管社会组织已基本完成历史数据补录工作,实现了日常管理网上办,有效提高了社会组织规范管理。为推进全省社会组织信息化管理,各地社会组织管理中凡新申请登记、年度检查资料必须经信息系统实行网上申报,并于20216月底前将已登记社会组织必要的历史信息数据录入青海省社会组织管理信息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录时间

2020年10月9日—2021630

二、录入方式

1.海东市各级民政局:请使用IE11浏览器搜索http://139.170.149.43:8188/shzzww/shzz_main/login_fwmk.jsp(具体录入操作方法见附件1

2.西宁市、海南州、海北州、海西州、黄南州、果洛州、玉树州各级民政局:请使用IE11浏览器或360浏览器搜索“青海省社会组织信息网”或www.qhsgj.gov.cn/ (具体录入操作方法见附件2

三、工作要求

1.各地要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社会组织信息补录工作。社会组织信息补录工作是“智慧民政”工程建设的重要环节,是构建“智慧治理”体系的基础。

2.各市(州)民政局负责本级社会组织信息补录并安排所辖县(区)民政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3.各地民政局要指定专人负责,对社会组织信息补录进行确认归档,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安全性。在补录过程中要建立并完善社会组织原始档案的管理制度,确保社会组织档案的安全,严防丢失。

4.各市(州)民政局信息补录负责人每月30日前将全省社会组织信息档案补录(月报)汇总表(附件3)发送至邮箱1772928556@qq.com 。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对各地区每月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5.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将指派专人赴各地为信息补录工作提供指导、培训。各地可与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联系安排培训时间。

 

业务咨询:

陈娜(社会团体)  电话:0971-6104757

李会珍(民办非企业单位)  电话:0971-6145118

海东市技术咨询:

冯春兰:0971-4399320

西宁市、海南州、海北州、海西州、黄南州、果洛州、玉树州技术咨询:

徐永阳:18556516519

 

 

附件:

1.青海省法人库应用系统外网档案补录操作手册

2.信息补录登录、新增、表单填写及上传指引

3.全省社会组织信息档案补录(月报)汇总表

 

 

               青海省民政厅

               2020年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