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社管发〔2018〕20号
各在省民政厅登记的社会组织:
根据《国家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广泛引导和动员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通知》要求,我省社会组织在全省贫困地区开展了富有创造性、灵活性和针对性地扶贫实践,包括产业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易地扶贫搬迁、倡导志愿扶贫和其他扶贫行动等。
为总结我省社会组织参与精准扶贫的经验做法,形成可学、可做、可推广的案例和模式,进一步推动我省社会组织扶贫工作。现面向社会组织征集扶贫典型案例。
一、征集对象
在省民政厅登记的社会组织
二、案例内容及要求
1.案例内容:题目(自拟)、背景介绍、扶贫实践的主要做法、主要成效、经验与推广价值等主要部分。
2.案例内容及数据真实可靠,字数无要求。
3.如有相关文字、图片和视频资料,可一并提供。
三、案例要求
1.精准性:帮扶举措坚持“扶贫对象精准、措施到户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脱贫成效精准”六个精准的要求,面向建档立卡贫困村和贫困户。
2.有效性:切实带动贫困村、贫困户增收致富,有效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在贫困村脱贫摘帽、贫困人口减少等方面卓有成效。
3.创新性:在扶贫理念、管理体系、项目设计、资源整合、品牌打造等方面突出创新。
四、其他要求
1. 各单位对案例内容进行仔细校对,避免错字、别字、漏字和标点不当。
2.所用图表清晰,说明详实。
3.来稿作品必须是原创,严禁抄袭,一经发现不予采用。
4.电子版提交至:lixia@qhmz.gov.cn,纸质版盖章交至省社会组织管理局。
(本通知长期有效)
联 系 人:李 霞 孔德婧
联系电话:0971-6104757
青海省社会组织管理局
2018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