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建设情况
自2018年我中心成立以来,各项运行正常,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条件,进一步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配备专职财务人员,能够严格执行社会组织财务会计制度,管理规范。现有管理人员7名,派遣人员68名,大专学历占比为73% 、本科学历占比27%,我中心一直推行社会救助、社会工作、养老服务等工作,认真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救助活动,“坚持立足民生、面向社会,以社会救助为中心”的方针履行民生保障重要职责,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二、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以来,我中心重点做好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于2023年初按照各乡镇社会救助服务需求将政府购买的68名经办服务人员派遣至各乡镇,按月为派遣人员发放工资,并缴纳相关社会保险。二是为社会救助购买服务经办人员配发了电脑、打印机、高拍仪等设备。我中心社会救助购买服务派遣人员都能够积极投身到各项社会救助工作中,认真履行民政工作最底线的民生保障重要职责。三是为提高经办人员业务能力,成功举办了社会救助业务培训班1次,63人参加培。四是各经办人员积极协助班玛,久治两县民政局为全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严格落实致贫返贫监测预警和长效帮扶机制,加大主动发现力度,密切关注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生活困难户的基本生活状况,对符合条件的落实农村低保“单人户”政策和低保渐退政策,确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协助民政部门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全面开展城乡低收入家庭和支出型贫困家庭的入户核查工作,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人口,按规定程序全部纳入救助范围,做到“不漏保、不错保”。五是积极提升社会救助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促使社会救助工作中摸底排查、定期复核等环节更加透明、公正,有效防止“人情保”“关系保”等不良现象,使救助工作更加阳光、公开、及时、公正。六是各政府购买服务经办人员通过入户调查、信息核查等方式,协助两县民政局全面开展了城乡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贫困家庭的入户核查和认定工作。截至目前共完成了4428户的入户调查工作,入户率达到92.7%。七是为了让群众更好地了解掌握各类社会救助政策,各经办人员在辖区范围内开展各类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册、入户走访等方式向辖区内农牧民宣传社会救助政策,详细告知救助的范围、标准和原则,解读救助申请办法及审批程序,利用微信群、公众号等多种方式进行网上政策宣传,提高牧民群众政策知晓率。特别是针对省民政厅新修订完善的《青海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青海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发放藏汉双语资料3.1万本,加大向困难群众的宣讲力度,确保了新修订完善的两个《办法》各项政策在两县有效落地落细。八是切实抓好经办人员工作开展情况,确保完成上半年整改工作及下半年重点工作顺利开展,中心组成工作组先后前往班玛、久治两县辖区各乡镇以走访入户形式对困难群众对经办人员满意度调查及查阅低保、特困、低保边缘户、临时救助等档案资料,及经办人员绩效工作台账。并就经办人员对民政保障对象数据及家庭基本情况掌握程度,政策知晓率、工作日志记录情况等方面进行督导检查。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不断加强培训力度。加强人员培训,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基层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党性教育,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确保执行社会救助等民生保障重大决策部署不打折扣、不走样。
二是合理安排工作人员。综合考虑服务县、乡镇内社会救助服务事项、服务范围、对象数量以及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县、乡镇两级开展社会救助经办服务所需工作人员,充实加强基层社会救助力量,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
三是不断完善社会救助动态管理机制。严把入户调查、审核审批、公开公示和监督检查四道“关口”,切实做到“对象准确、待遇公正、进出有序”。及时与核对信息系统对接,通过运用技术手段,实现救助对象的准确认定。畅通退出机制,实现“应纳尽纳、应退尽退”。建立统一的救助管理数据信息系统,以达到资源共享、提高效率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