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

省民政厅调整完善社会组织评估指标引导社会组织适应新形势新需求

日期:2023-09-28 11:33:54 浏览:

近日,省民政厅牢牢把握主题教育“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以国家社会组织评估指标为蓝本,立足全省社会组织现状,紧扣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以评促发展目标,修订出台《全省性社会组织评估指标(2023版)》,推动社会组织更好适应新时代新要求。

 修订后的《全省性社会组织评估指标》突出五个“更加”,一是分值划分更加合理。紧扣社会组织业务发展,设置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将社会团体内部治理指标分值由原来的240分提高到305分,将工作绩效指标降低了60分,进一步细化赋分规则,适当拉开得分档次,使评估工作更加精准化、科学化、合理化。二是重点评估项更加明显。结合日常管理和专项工作,将活动资金、变更登记办理、执行制度、违规或投诉、分支(代表)机构设置、专职人员、对外合作、开展评比达标表彰、经费来源、投资等10项内容重点标记,引导社会组织加强法人治理结构规范管理,重视业务领域服务质量提升。三是社会责任更加凸显。将参与抗击疫情、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动节能减排、助力乡村振兴、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等情况纳入指标,引导社会组织主动承担公共职能、履行社会责任,发挥社会组织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积极作用。四是信息公开更加强化。设置信息公开内容为一项独立三级指标,将及时全面公开社会组织基本信息、捐赠信息、项目信息、会费标准及收支情况、会员信息等作为得分依据,进一步督导社会组织加大信息公开,提升社会组织透明度和公信力。五是更加适应社会组织发展。增加公益项目创新性、可持续性等评估内容,凸显社会组织公益活动业绩,取消开展国际交流合作、投资收益情况等,更加贴合青海省社会组织发展实际。

 下一步,省民政厅将以《全省性社会组织评估指标(2023版)》为标准,组成专家评估组深入30家省级社会组织开展实地督导评估,确保省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高效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