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年度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安排,今年7月至9月底,省民政厅委托第三方财务专业机构对46家省级社会组织开展抽查审计。目前,抽查审计实地检查工作已全部完成。
今年7月份,省民政厅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社会组织抽查审计工作的通知》,主要从四个方面对本年度抽查审计工作作出安排部署。一是明确抽查检查工作机制,建立由负责人任组长、业务人员和第三方财务机构人员为组员的3个工作组,明确各自职责、任务分工,确保抽查审计工作有序推进。二是明确抽查检查范围对象,除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和省级不低于5%的抽查比例要求,随机抽取的42家社会组织外,将2022年度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4家立项单位,一并纳入抽查审计范围。三是明确抽查检查重点内容,重点对社会组织2022年度工作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收费情况、支出及关联交易违规情况、公益项目情况、分支(代表)机构和专项基金情况、资产管理和投资情况、信息公开情况、举办研讨论坛活动情况、相关事项登记备案情况,是否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及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项目立项单位是否存在骗取、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情况等,开展抽查审计。四是明确抽查检查方式方法,以财务监督检查为主,第三方机构选派专业人员深入每家被抽查社会组织,按照抽查检查主要内容逐项翻看资料,查看财务凭证,现场咨询,了解情况,检验真伪;同步由组长带队针对部分重点社会组织开展实地督查,通过翻阅档案资料、面对面交流、实地走访等形式,同步了解社会组织业务活动、组织架构、登记信息、经费来源等情况,对于抽查发现的问题当面反馈。
下一步,省民政厅将根据第三方机构审计报告,汇总实地检查情况,全面、客观向被抽查社会组织及其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反馈抽查检查结果。对于发现的问题或违法违规情形,将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综合运用限期整改、行政处罚等手段,进一步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