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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会代训 以会代培 省民政厅举办全省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业务培训

日期:2022-10-22 17:59:43 浏览:

10月20日至21日,省民政厅举办全省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业务培训暨工作推进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组织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围绕社会组织行政处罚规定、登记管理业务等展开培训,提升登记服务质量,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韩涛参会并讲话,各地民政局、西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在分会场参加培训。

高度重视登记工作。登记是社会组织管理的前提,是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基础。要树立政治机关意识。把讲政治贯穿于社会组织工作的全过程,履行好“两纳入”“三同步”“两覆盖”职责,抓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在社会组织中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确保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要规范登管分离。严格控制直接登记,重点开展有业务主管单位社会组织的登记审批。严格审核登记事项。落实登记审查要求,注重加强对社会组织发起人、拟任负责人、名称、业务范围、注册资金的核查及住所的现场核实,避免仅作形式和资料审核。

抓好风险防范化解。一是推进“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加强与业务主管单位沟通,共同协商整治措施,确保按期完成整治任务。二是加强对基金会专项基金、关联交易、对外投资及社会组织使用国有资产和公益资金、履行税务申报义务、使用捐赠票据、执行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行为的监督,强化社会组织非营利监管。三是持续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整治,不断完善“两单一库”建设,及时公布收费信息,加强对社会团体收费、分支(代表)机构和评比达标表彰的监管。

构建综合监管网络。一要建立完善综合监管机制,推动各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形成监管合力。二要与公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加强部门协同与信息共享,形成对非法社会组织“露头就打”的态势。三要加强内部治理,推动社会组织以理事会建设为重点,督导按期换届,依法依章程建立健全内部纠纷解决机制,加强人才和品牌建设,深化等级评估,增强风险自控能力。四要加强社会组织综合监管,规范管理“一讲两坛三会”,加强抽查审计,推动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全覆盖,做好信用信息管理,完善“活动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切实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和信用惩戒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