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会组织:
9月5日,四川省泸定县发生6.8级地震,给当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严重损失。地震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各界纷纷伸出援助之手,全力救援受灾受困群众。为引导规范全省各级各类社会组织有序参与抗震救灾工作,现发出以下倡议:
一、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各社会组织要积极响应号召,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主动担当,及时关注灾区形势变化和群众需求,根据灾区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抗震救灾工作要求,重点做好资金捐赠、专业服务以及对受灾群众的心理疏导、困难帮扶等工作,听从指挥、服从调度,努力在支持抗震救灾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
二、发挥专长,共抗灾情。慈善组织要依法开展救灾资金募捐工作,与四川省及甘孜州、雅安市等抗震救灾指挥部指定的捐赠接受机构或当地其他具有相关业务职能的慈善组织、红十字会,有序对接资金捐赠,帮助灾区人民渡过难关。灾后重建、心理咨询、医疗卫生、公共服务等专业社会组织要发挥平台性、科学性、规范性等优势,按照灾区党委和政府的统一调度,加强与当地社会组织的合作,在防范次生灾害、群众安置、心理抚慰、灾后重建等方面提供专业咨询和指导,加大对受灾地区的关心关爱。其他社会组织要引导动员党员和会员积极向灾区捐赠资金,通过我省或当地相关社会组织结对资金捐赠,为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提供帮助。
三、服从安排,有序参与。据了解,地震灾区目前还处于应急抢险救援阶段,作业空间、交通、通信、食宿等条件有限。按照相关部门要求,在地震应急响应终止前,非灾区的民间救援社会组织和志愿者不要自行前往;若我省已有进入灾区的,要自觉接受灾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筹协调,不能擅自行动。应急抢险救援阶段结束后,有意愿参与灾害救助和灾后恢复重建的专业社会组织,要主动与当地主管部门对接,在做好疫情防护的同时,由灾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根据实际需要统筹安排相关工作。
灾难无情人有情。让我们携起手来,发挥社会组织力量,共同抵抗灾难,为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而不懈奋斗。
附件:四川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关于接收“9·5”泸定地震救灾捐赠的公告
青海省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2年9月11日
附件
四川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关于接收“9·5”泸定
地震救灾捐赠的公告
2022年9月5日12时52分,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泸定县发生6.8级地震。本次地震受灾程度深、波及范围广,灾害损失大,为尽快恢复灾区生产生活秩序,按照相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接收救灾捐赠,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金接收
人民币账户名:四川省财政厅
开户银行:国家金库四川省分库
账 号:210000000002271001
行 号:011651000019
附 言:四川“9·5”泸定地震救灾捐赠资金
(此账户用于接收政府间的捐赠资金)
人民币账户名:四川省慈善联合总会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账 号:4402233009024905168
附 言:四川“9·5”泸定地震救灾捐赠资金
人民币账户名:四川省红十字会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玉双路支行
账 号:4402263029105888858
附 言:四川“9·5”泸定地震救灾捐赠资金
二、物资接收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暂不接收物资捐赠。
三、捐赠联系电话
四川省财政厅:
何明建 17308103813;028-86650125
何 爽 19983282319;028-86650170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张科学 13709096099;028-63858096
邓帮洪 16608067870;028-63858096
四川省慈善联合总会:
谢 玮 18780244958
陈 娇 18781993288
四川省红十字会:
蒲淇毓 15390292321
四、捐赠款物管理
财政厅接收的捐赠资金由省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调配使用。其他接收捐赠主体单位接收的非定向捐赠资金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分配。
各接收捐赠主体依法依规及时公布具体接收捐赠和分配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指定接收捐赠单位以外的其他慈善组织,在本组织业务范围内,依法开展救灾捐赠工作。
特此公告。
四川省抗震救灾指挥部
2022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