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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信息公示的通告(第一批)

日期:2021-02-09 10:46:38 浏览:

根据《青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2077号)要求,青海省民政厅、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海省财政厅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清理整顿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青民发〔20211号),全面推开了清理整顿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专项行动工作,现将第一批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信息予以公告,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对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行为进行投诉举报。我厅接到投诉举报后将认真调查核实,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联系人:李霞    联系电话:6106760

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信息公示表

序号 社会组织名称 业务主管单位 收费项目 服务内容 收费对象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2020年收费金额(万元) 比2019年减免金额(万元) 备注
1 青海省青年企业家商会 省工商联 会费 为会员单位提供管理咨询、技术支持、政策解读等服务;沟通会员与政府部门及社会各界的联系,向有关部门反映会员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经相关部门批准,组织培训、研讨及联谊等活动。反映会员的建议、意见和要求等 会长单位、理事单位、副会长、会员 会长单位:10万元/年;
理事单位:0.5万元/年;
副会长:2万元/年;
会员:0.05万元/年
依据青海省青年企业家商会章程规定和青海省青年企业家商会会费收取办法 56 0
0
0
0 2020年会员未收取会费
2 青海省宁波(浙江)商会 省工商联 会费 会员服务 会长、执行会长、副会长、理事、监事 会长:10万元/年
执行会长:5万元/年
副会长:1万元/年
监事、理事:2000元/年
商会章程 4.4 26.6
3 青海省酒店用品行业协会   会费 拟定行规,推动行业自律,开展酒店用品市场调查、咨询服务、人员培训等活动。引领会员及行业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参与公益事业等 协会会员 会长:2万元/年
理事:0.5万元/年
会员:0.2万元/年
社会团体会费标准备案表 0 0
4 青海省电灶行业协会   会费 向政府部门反映我省电灶行业会员诉求,维护会员合法权益;组织和参与制定、修订电灶行业国家标准或我省电灶行业的技术标准、服务标准和行业准入标准,开展协会标准的制定工作;健全我省电灶行业自律管理制度,规范会员企业之间的竞争行为,协调会员关系,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会长、副会长、会员单位 协会会长 :5000元/年
协会副会长:5000元/年
协会会员单位:2000元/年
协会章程 2.6 0 无清理整治措施
5 青海省临海(浙江)商会 省工商联 会费 向会员提供经济技术信息,商情动态、市场行情信息,开展专业培训。举办本会会员之间的联谊活动。开展与青、浙两地政府部门等组织之间的交流,组织会员进行招商、展览等活动。 会长办公会、常务理事会、理事会、会员大会 会长办公会(5万元/年)、
常务理事会(2万元/年)、
理事会(8000元/年)、
会员大会(500元/年)
章程规定 0 35.71 2020年因为新冠肺炎疫情,为减轻会员压力,将2020年度会费全部免费收取。
6 青海省国际商会 省商务厅 展会服务 第八届黑龙江绿色食品产业博览会暨第三届黑龙江国际大米节 省贸促会 合同 50 0 拨付活动经费50万元整,参展参会实际支出40.86万元,收入9.14万元;2019年我会未组织任何活动,因而也未有任何收入。
会展服务 2020贵州国际酒类博览会 省商务厅 合同 30 0 拨付活动经费30万元,参加展会实际支出23.49万,收入6.51万元;2019年我会未组织任何活动,因而也未有任何收入。
展会服务 中国西部国际采购展览会 省贸促会 合同 23.7 0 拨付活动经费23.7万元整,参展参会实际支出22.58万元,收入1.12万元;2019年我会未组织任何活动,因而也未有任何收入。
7 青海省医师协会 省卫生健康委 医师协会会费 专科分会学术活动、医师维权、自律、医师节活动组织 医师协会团体会员单位 三级甲等医院10000元/年;三级乙等医院5000元/年;二级甲等医院3000元/年;二级乙等医院2000元/年 根据青海省医师协会第四届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3 6 2020年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会员单位会费未缴纳
8 青海省农业技术推广协会 已脱钩 会长单位会费 向会员推介优质农用产品和农产品,举办不同形式的技术、产品交流活动,为涉农企业会员搭建交流平台。 协会会长单位 0.3万元/年 协会章程 0.3 0
副会长单位 协会副会长单位 0.3万元/年 0.9 0
理事单位会费 协会理事单位 0.1万元/年 1.4 0
常务理事单位会费 协会常务理事单位 0.2万元/年 1.4 0
9 青海省青年企业家协会 已脱钩 理事会费 开展培训、研讨、交流等活动,帮助青年企业家提高综合素质,发掘、表彰、宣传优秀青年企业家典型,促进青年企业家队伍成长 协会理事 0.2万元/年 青海省青年企业家协会章程 0 0
团体会员会费 团体会员 1万元/年 0 0
会员会费 充分履行沟通交流、促进发展、维护权益等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青年企业家学习成长和事业发展。 会员 0.1万元/年 2.7 0
10 青海(浙江)金华商会 省工商联 青海(浙江)金华商会会费 向政府有关部门反应会员的意见和建议。开展浙江省金华市与青海两地的经贸合作和文化交流等活动。为会员提供咨询、培训等服务。 青海(浙江)金华商会全体会员 会员会费收缴标准设置为4档:一档会长办公会5万(成员包括会长、执行会长、党支部书记、监事会主席);二档常务理事会2万元(成员包括在青婺商党工委副书记、常务副会长);三档理事会0.5万元(副会长);四档会员0.02万元(原理事和会员合并,统称会员) 依据青海(浙江)金华商会章程的要求实施 59.58 0
11 青海省福建商会 省工商联 会费、捐赠、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利息、其他合法收入 向会员提供经济技术信息,商情动态、市场行情信息,开展专业培训。举办联谊本会会员之间的联谊活动。开展与青、闽两地政府部门等组织之间的交流,组织会员进行招商、展览等活动。 全体会员 每个会员单位1000元/年 商会章程 86.2 0
12 青海省山西商会 省工商联 会费 为会员提供政策咨询、法律维权、广告宣传、信息发布、交流合作服务。 会长、执行会长、副会长、理事 1、会长单位: 10万元;
2、执行会长单位:5万元;
3、监事长和副会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1.2万元;
 
4、理事和监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3000元;
协会行业规定及商会章程 25.5 0
13 青海永嘉(浙江)商会 省工商联 会费 团结全体在青浙江永嘉籍企业,引导其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参与青海、浙江永嘉两地经济建设,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等。向政府反映会员的意见和建议,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等。 全体会员 会长15万元/年,常务副会长2万元/年,副会长5000元/年,会员200元/年。 青海永嘉商会会费收取办法 61.04 0
14 青海省南通(江苏)商会 省工商联 会费 1.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会员建议、意见和诉求。
2.向会员提供市场信息、产业政策、招商项目、科技信息和人才信息,开展专业培训,协助会员改善经营管理,开拓经营领域,拓宽市场渠道,提高核心竞争力。
3.举办联谊活动,为会员创造联络交流的平台,促进会员间的互学互助,协调会员间相互利益和解决纠纷,为会员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维护南通籍在青创业者的整体形象。
4.开展与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和新闻媒体间的互动,组织参加政府和其他社团主办的招商洽谈、展览活动,协助会员创业和寻求合作。
5、宣传青海及南通市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引导协助会员投资发展。
理事以上 会长:10万元
常务副会长:2万元
副会长:1万元
理事:2000元
根据商会《章程》规定收取会费。 78 12.6 我会无重复收费或乱收费情况,没有采取“收费返成”等方式吸收会员和收取会费行为,不存在其他收入及往来款项使用社会团体会费收据行为。
15 青海省报业协会 省新闻出版局 全省各会员单位 为全省会员单位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全省各会员单位。 会长单位2万元,副会长单位6000元,理事单位4000元。 根据青海省报业协会章程规定收取会费。 0 0 从1998年至2020年未收取会费。
16 青海省唐卡艺术协会 已脱钩 会费 为会员提供咨询,培训,交流与展示服务。 会员 1、副理事长单位:5000元/届
2、理事单位:4000元/届
3、理事和团体会员:2000元/届
4、个人会员:1000元/届
章程规定 2.8 3.7
17 青海省江苏商会 省工商联 会费 为会员提供政策法规、招商引资项目、法律维权等服务 理事 2000元/年 根据商会《章程》 10.2 10.2 理事会费
会长单位 5万元/年 51.25 28.75 会长、常务副会长单位
会员 1000元/届 8.28 0 我会在2019年前会员会费是免收,所以2019年度减免不涉及。
副会长 2万元/年 19 14 副会长会费
18 青海省酒类行业协会 已脱钩 理事单位会费 培训相关业务知识及组织各种专业学习。 理事单位 理事单位:0.3万元/年 青海省酒类行业协会章程。 1.8 0
会员单位会费 普通会员单位 会员单位:0.1万元/年 3.1 0
常务理事单位 常务理事单位 常务理事单位:0.5万元/年 2.5 0
副会长单位 副会长单位 副会长单位:1万元/年 3 0
19 青海省饭店烹饪协会 已脱钩 会费 组织会员学习、技术交流等。 会员 副会长单位(常务理事)2000元(年)、理事1200元(年)、团体会员单位800元(年)、个人会员500元(一届) 协会章程 5.64 0
20 青海省金融摄影家协会 已脱钩 会费 为会员提供摄影创作平台、开展摄影理论研究,提高会员思想水平和艺术水平,举办金融系统摄影讲座、作品展览等服务。 副会长单位、个人会员 会费收取及资助性会费标准
1、个人会员每年缴纳会费60元,五年300元一次性收取;
2、主席、副主席单位每年资助10000元;
3、其他会员单位可根据实际自愿资助。
《青海省金融摄影家协会章程》和《青海省金融摄影家协会会费缴纳及接受会费资助办法》(2010年3月25日青海省金融摄影家协会第一次会员大会通过) 0 0
21 青海省手工艺艺术品协会 已脱钩 会费 广泛联系团结全省手工艺艺术品企业和个人,组织企业和相关人员认真研究、挖掘、开发地方民族手工工艺品。组织会员参加国内外各种工艺品展览会、研讨会、培训会;组织行业企业和个人参加各类技术培训,开展优秀产品和优秀技术人员推广活动,不断推进我省地方和民族手工艺艺术品技术队伍的壮大,技术水平的提供。 会员 会费标准为200元。 根据章程第二十九条。本团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0 0 协会成立至今,由于会员企业和个人会员都身处全省各州县,而且经营状况都十分困难,所以协会成立至今都未向会员收取任何会费。
22 青海省民营企业协会 已脱钩 会费 协调各级政府做好我省非公有制企业经营活动,为会员和社会提供市场、投资、技术、产品等方面信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会员提供管理、经营、法律、审计、会计、策划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全体会员企业 副会长单位:8000元/年;理事级单位:3000元/年;普通会员单位:2000元/年。 会员代表大会及理事会表决通过 4.9 7
23 青海省收藏家协会 已脱钩 会费 努力为会员服务,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增进会员之间的了解、合作;邀请会员进行藏品的展览、展示、交流活动等。 会员 经会员大会无记名投票,会员会费标准为200元 根据协会章程第四十一条本协会会费标准 0.02 0 会员入会一次性收费200元(包括工本费、会费)
24 青海省体育产业协会   会费 为会员提供服务,以及按照协会宗旨开展各项业务活动等支出。 会员单位 会费标准共4档:主席单位30000元/年、副 主 席单位10000元/年、理事单位2000元/年、会员单位1000元/年。 《青海省体育产业协会会费标准及管理办法》 0 7 2020年青海省体育产业协会未收取会员会费。
25 青海省生态摄影协会 已脱钩 会费 1.团结全省摄影家,摄影组织,开展生态摄影创作,交流,加强摄影信息沟通,提高摄影艺术水平;
2.积极支持、帮助、鼓励、引导我省生态摄影爱好者及团体 的摄影创作活动;
3.加强生态摄影教育,壮大生态摄影队伍,积极开展生态摄影培训活动和学术讲座;
4.在本会会员中举办生态摄影比赛、展览;
5.开展我省生态摄影交流活动,促进我省各摄影组织及摄影家的友好交往;
0 根据本协会章程规定,本协会无收费对象、收费依据 0 0
26 青海商业联合会 已脱钩 会费 为会员提供内部刊物、开展咨询、发布行业信息、促销等服务。 副会长、理事 副会长5000元/年、理事1000元/年 依据章程规定开展活动 6.2 3.5
27 青海省茶行业协会   会费 为会员提供宣传、共享平台与交流,拍摄图片、品鉴活动,平台推文等 会员单位、个人会员、理事单位、副会长单位 收费标准分别为:副理事长单位(副会长) 2万元/年 ;理事5千 元/年;会员单位 1200元/年,个人100元/年。 按章程收取会费 4.49 0.96
28 青海省标识行业协会   会费 提供良好的服务,维护行业和会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发挥会员与政府、社会的沟通桥梁和纽带作用。联合行业内相关企业、学术研究机构等,构建标识行业的规划、设计制作的沟通交流平台,提高青海省标识系统设计的专业水准,促进本行业与国际同行的交流与合作,引领中国标识行业的创新与发展,促进我国城市标识进步和发展。 理事单位 0.5万元/年 《章程》 0 0 2020年8月5日成立,减免2020年会费,2021年会费收费金额1.5万元
监事及副会长单位 1万元/年 0 0 2020年8月5日成立,减免2020年会费,2021年会费收费金额11万元
会长单位 2万元/年 0 0 2020年8月5日成立,减免2020年会费,2021年会费收费金额2万元
会员单位 0.1万元/年 0 0 2020年8月5日成立,2020年会费减免,2021年会费收费金额6.7万元
29 青海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协会 省水利厅 会费 受政府委托进行行业统计、信息发布,举办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培训班等。制定本行业行规行约,规范会员行为等。 全体会员单位 1、理事长单位5000元/年。    
2、副理事长单位4000元/年。
3、理事单位3000元/年。
4、会员单位1000元/年。
《国家会计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青海省民政厅《关于清理规范已脱钩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的通知》等法规,《青海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协会章程》及《青海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协会财务管理制度》 0.8 0
30 青海省期刊音像(电子)协会 省新闻出版局 会费 开展期刊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为期刊业深化改革,开发期刊产业做好支持、服务工作;促进期刊不断提高质量;锻炼期刊工作队伍,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常务理事单位、理事单位 常务理事单位0.2万元/年/刊;理事单位0.1万元/年/刊 青海省期刊音像(电子)协会章程 5.2 0
31 青海省重庆商会 省工商联 2020年会费收入 本年度各大开支,例如:房租、秘书处人员工资、郊游活动、年会及拜访会员等。 全体会员 会长20万/年;监事会主席、副会长2万/年;理事、监事1万/年;会员1000元/年 根据商会章程及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的意见》 42.7 0
32 青海省湖北商会 省工商联 会费 青海省湖北商会业务范围:
(一)宣传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并调查研究贯彻中出现的问题,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湖北在青企业的愿望和合理要求,维护湖北在青企业的合法权益。
(二)收集、整理、传递有关经济信息和政策信息,加强企业间的交流与合作,为会员企业提供信息、政策、法律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三)组织协调湖北在青工商企业发展与省内外有关经济组织和团体的业务联系,促进会员企业发展内外贸易和经济技术、企业管理、人才培训等方面的合作与交流。
(四)承担湖北在青企业行业自律职能,受政府委托和经民主协商,制定湖北在青企业行业共同遵守的经营服务公约、规则,树立和发扬良好的商业道德。
(五)组织湖北在青企业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参与和开发有益于提高湖北企业整体地位,树立湖北企业良好形象的各种社会活动。
(六)吸引和引导更多湖北企业来青海投资发展,积极为企业融通资金,充分发挥青鄂两地经济技术合作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七)承担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的工作任务。
会长
常务副会长
副会长
 
会费标准
会长:80万元;
监事会主席、常务副会长:20万元;
副会长:6万元;
 
事:1.2万元。
收支办法
以上是五年一次性收费标准,以后不再缴费。
《青海省湖北商会依据章程》、《青海省湖北商会会费收取管理办法》 8.3 0
33 青海省福州(福建)商会 省工商联 会员费 第六条 本会会费本着“取之于会员,用之于会员”的原则,全部用于学会开展各项活动的组织经费,包括:
1、召开各类会议费用;
2、开展学术研究、组织经验交流活动费用;
3、日常办公费、差旅费等开支;
4、编印内部刊物、建立和维护网站费用;
5、聘用人员工资、社保、福利等;
6、与本会活动有关的其他支出;
商会全体会员 青海省福州(福建)商会会员费标准(一届五年)
会员费

1、会长、常务副理事长、监事长、执行会长  50万五年
2、常务副会长、副会长 3万元 五年
3、理事、监事 3000元 五年
4、会员 1000元 五年
青海省福州(福建)商会会费收缴管理办法 0 0
34 青海省建筑机械设备租赁协会   会费 为会员提供本行业市场发展数据,搭建交流平台,实现资源共享、人才共享。研究制定我省建筑机械设备租赁行业自律公约和职业道德规范,交流推广先进经验;促进和发展行业内外之间的交流和横向联系等。 会长单位、副会长单位、理事单位、会员单位 会长单位3万元/年、副会长单位1万元/年、理事单位0.3万元/年、会员单位0.1万元/年 依据政策和会费管理办法 7 0
35 青海省技术市场协会 已脱钩 会费 开展技术市场理论研究和软课题研究,组织技术市场学术交流活动,组织技术市场业务培训活动,接受政府职能部门及有关委托,承办促进技术成果转化和技术市场发展的业务等。 会长单位、副会长单位、理事单位、会员单位 根据《青海省技术市场协会章程》第十六条规定,会员会费标准如下:
(一)会长单位 :0.8万元;
(二)副会长单位:0.6万元;
(三)理事单位:0.4万元;
(四)单位会员:0.1万元。
根据《青海省技术市场协会章程》第十五条规定,会费按年缴纳。 5.3 0
36 青海省医疗器械行业协会 省药监局 会费 本团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达、贯彻政府的方针、政策和法令;面向市场、面向企业,为会员单位服务,代表并维护会员单位的共同利益和合法权益,反映会员单位的愿望和要求;努力建立与国际化、社会化、市场化的需要相适应,与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相衔接的“服务、协调、监督、自律”运作机制,为促进全省医疗器械行业健康发展作出贡献。 会员     5万元/年
副会长 
3万元/年
理事、监事 
2万元/年
    0.3万元/年
协会章程、会费管理办法 29.4 0 收费金额截止12月15日
37 青海省林木种苗行业协会 已脱钩 会费 贯彻落实我省有关林木种苗行业的方针、政策,协助我省有关部门建立完善的林木种苗产品标准体系和质量监督体系;开展行业自律,制止行业内不正当竞争,为企业营造公平合理的竞争环境等 会员单位 每年壹仟元 青海省林木种苗行业协会成立大会 0.2 0
38 青海省女企业家协会 已脱钩 副会长会费 组织会员开展学术研究、交流,探讨企业经营管理经验,反映女企业家的愿望,维护女企业家的合法权益。 副会长 1万元/年 青海省女企业家协会章程 5.5 5.5
理事会费 理事 0.1万元/年 1.25 1.25
会长会费 会长 3万元/年 1.5 1.5
会员会费 会员 0.05万元/年 0.0136 4.114
39 青海省家具协会   会费 为青海省家具行业企业搭建信息交流平台,提供技术指导、行业信息咨询和服务。 会长单位、副会长单位、理事单位、会员单位。 会长单位:3万元/年; 副会长单位:1.4万元/年;理事单位:5000元/年;会员单位:2000元/年。 根据《青海省家具协会会费收取管理办法》收取会费 27.5 0
40 青海省集邮协会 已脱钩 会员会费 (1)指导全省各州地市县集邮协会及行业集邮组织的组织建设;
(2)指导全省各基层组织集邮文化活动的开展;
(3)组织全省性集邮文化活动的开展;
(4)履行中华全国集邮联合会团体会员的义务,接受其业务指导并协助、参与全国性重大集邮活动;
(5)编发会报会刊,组织集邮学术研究,宣传集邮文化,提高集邮水平;
(6)反映会员正当要求,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努力为会员提供服务;
(7)对本省在集邮事业作出突出贡献或有创造性研究成果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集邮会员 12元/人/年 协会章程(中华集邮联合会会费缴费规定) 0.11 0
41 青海省绍兴(浙江)商会 省工商联 会费 商会会员会费,用于商会共同发展 会员企业 章程第四十二条  本团体会费标准如下:
(一)会长、名誉会长、监事长级别每年缴纳会费40000元;
(二)副会长级别每年缴纳会费10000元;
(三)理事每年缴纳会费2000元;
(四)会员每年缴纳会费500元;
协会章程 32.5 0 2020年7月9日批复协会登记证书,2020年度新成立商会,上报金额为目前收取会费
42 青海省文化创意产业协会 省文旅厅 会费 理事长单位、理事单位、监事单位及会员单位 1.理事长单位每届(五年)收费五万元;2.理事单位每届(五年)收费三万元;3.监事单位每届(五年)收费三万元;4.会员单位每届(五年)收费一万元。 协会章程 0 0 因协会各种原因,至今未开成立大会,故未收取任何费用。
43 青海省家庭服务业协会 已脱钩 会费 为会员提供服务 所有会员单位 每年会费缴纳标准为:会长2000元,副会长1500元,理事800元,一般成员500元。 协会章程 2.14 0
44 青海物流与采购联合会 已脱钩 会费 推进本行业的改革与发展,表彰先进会员,组织经验交流,提高企业现代化管理水平;组织流通经济理论以及现代物流、电子商务、政府采购理论与实务研究,举办各种类型的学术讨论会、报告会,促进流通经济理论水平的提高;开展行业自律,制定行规行约,开展行业职业技能培训,不断提高行业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宣传贯彻《物流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GB/T19680-2013),组织评定A级物流企业。采取多种形式为企业培训各种专业人员,提高物流产业、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领域的队伍素质;协助政府加强行业法制建设,促进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的建立,接受委托参与协调行业之间的经济、法律关系,调解会员之间纠纷,为会员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组织本行业开展各项与省外及国外有关经济组织和物流团体的活动,包括组织考察、人才培训、举办展览、经济洽谈等,促进会员发展对外贸易、经济技术、科学管理、学术研究等方面的合作与交流;组织全省性和区域性商品流通活动,促进电子商务、物流配送、政府与企业采购、连锁经营、代理制等新型营销方式的发展,提高物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科技含量,以信息化带动现代化;组织发展行业的公益事业,参与开展有益于提高本行业社会地位的各种社会活动。 会员单位 0.2万元 协会章程,青海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会费标准及交纳办法 0 0.2
理事单位 0.3万元 0 0.3
副会长单位 2万元 2 2
常务理事单位 0.6万元 0 0
45 青海省园林绿化协会 已脱钩 会费 受政府委托,开展我省园林绿化行业人才培训、咨询活动、制定本行业有关标准、组织会员进行交流等活动 会员单位 会费收取标准如下:理事长、副理事长单位会费标准:6000元/年;理事单位会费标准:4000元/年;普通会员单位会费标准:3000元/年;苗木种植单位及合作社会费标准:2000元/年。 协会单程 9 7.1 因新冠肺炎疫情减免部分会员会费
46 青海省土地估价师协会 已脱钩 会费 维护会员合法权益,保障土地估价师依法执业,接受有关部门委托,对全省土地估价活动实施行业管理等。 会员 机构20000元/年;个人200元/年。 章程规定,青海省土地估价师协会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通过会费缴纳标准的决议(青土协[2019]2号) 21 6
47 青海省江西商会 省工商联 会费 2020年度会费 所有会员 会长:120000元/年 副会长:10000元/年 理事:2000元/年 会员:500元/年 商会章程 24 11.3
48 青海省奶业协会 已脱钩 副会长以上单位 以服务青海省奶业行业发展为根本宗旨,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整合行业资源,加强行业自律,完善行业管理,维护行业利益,促进行业发展。 副会长以上单位 0.8万元/年 会费收取文件 0 0.6
常务理事单位 常务理事单位 0.3万元/年 会费收取文件 1.8 2.4
理事单位 理事单位 0.2万元/年 会费收取文件 0 1.7
49 青海省种子协会 已脱钩 会费 (一)制定行规行约,协调、规范种子企业、相关企业之间的竞争行为,维护公平竞争。
(二)开展行业调研,分析行业发展趋势,研究行业的共同利益,向政府部门提出与种子产业发展相关的产业政策、经济技术政策和立法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举办种子科研、生产、经营、管理及国内外贸易等方面的信息交流活动,组织种子及其相关信息产品的交流交易、展览会。
(四)组织种子繁育、生产、加工、储藏、检验、管理等方面的技术培训;普及种子科学知识,总结、推广种子工作先进经验。
(五)收集、分析、发布行业信息;为企业发展提供咨询意见,为会员提供技术、市场信息咨询等服务。
(六)参与本行业相关的技术、产品的国家(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参加国际标准化活动;推动相关标准的贯彻实施。
(七)宣传和贯彻国家、地方种子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向政府部门反映行业、会员的意见,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八)开展行业自律监管,加强行业自律,构建行业内诚信监督体系;开展行检行评,引导、促进行业发展;协助有关主管部门,实施名牌推进战略,打击假冒伪劣产品,保护行业信誉。
(九)接受政府授权或委托,参与制定行业发展规划,进行种子企业生产经营资格资质审核;接受委托组织科技成果鉴定和推广应用。
(十)开展行业在政策、信息、技术、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省内、外交流活动;开拓省内、外市场,促进企业开展生内外经济技术及贸易合作。
(十一)规范行业行为,协调解决会员之间的矛盾和纠纷,保护产业安全。
(十二)创办刊物、互联网等媒体,为会员开展咨询服务
(十三)开展符合协会宗旨的其他工作;承担会员、其他团体和政府委托的其他事项。
全体会员单位 1、理事长单位每年4000元,每届(5年)会费20000元。
2、常务理事单位每年2000元,每届(5年)会费10000元。
3、理事单位每年1000元,每届(5年)会费5000元。
4、会员单位每年500元,每届(5年)会费2500元。
《青海省种子协会会费标准和管理办法》 0 0 2020年没有任何收费。
50 青海省妇女手工制品协会 已脱钩 会费 一、组织行业培训、技术咨询、信息交流、会展招商以及产品推介等;
二、参与有关行业发展、行业改革以及与行业利益相关的政府决策论证,提出有关经济产业政策的建议;
三、根据协会章程或者行规行约,制定本行业质量规范、技术规程、服务标准。参与地方或者国家有关行业产品标准的制定;
四、通过法律、法规的授权,开展行业统计、行业调查、发布行业信息等工作;
五、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协调会员与会员,会员与行业内非会员,会员与其它行业经营者、会员与消费者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关系;
六、开展法律、法规、规章和协会章程规定的其它活动。
会长、副会长、理事、会员 会长:0.1万元/年、副会长:0.08万元/年、理事:0.05万元/年、会员:0.02万元/年 章程规定 4.25 0
51 青海省浙江商会 省工商联 会费 向会员提供经济技术信息,商情动态、市场行情信息,开展专业培训。举办会员之间联谊活动。开展与政府部门等组织之间互动,组织会员进行招商、展览等活动 全体会员 会长20万元;副会长每人10万元;理事每人2万元;会员每人1000元 依据青海省浙江商会章程第五十二条 会员缴纳的会费数额由常务理事会提出,根据会员在本会中的不同职务实行级差会费制度并最后审定颁布,会费标准和变更也由常务理事会进行调整。青浙商字{2019}004号文件调整会费档次4级 118 17 无需要说明情况
52 青海省冬虫夏草协会 已脱钩 展览展会服务费 展览展会策划、编写展会实施方案、协助展会场地设计及搭建、宣传推广、邀请各大政府部门及专家领导参会、组织会员企业参展、组织召开论坛和研讨会、展会总结等 需要协会提供展会服务的单位 视具体协商及费用支出情况而定 协会章程及具体项目协议 8.45 0
会费 信息服务、联络服务、咨询服务、培训服务、推广服务、理论服务及其他服务 所有会员单位 副会长单位:4000元/年;
理事单位:2000元/年;
会员单位:1000元/年。
协会章程及会员会费管理办法 5.2 0
53 青海省陕西商会 省工商联 会费 1、宣传党的路线方针,维护陕商的合法权益;2充分发挥好桥梁和纽带作用,提供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引导陕西企业来青投资发展;3、开拓融资渠道,帮助企业增强发展能力;4、开展与政府部门之间,社会团体之间的互动;5、承办政府部门委托的事项,鼓励会员积极投身社会福利事业和公益慈善事业,树立陕商的良好形象。 青海省陕西商会会员 共四个档次:
会员每三年0.1万元;
理事每三年0.3万元,
副会长每年3万元,
会长每年20万元。
青海省陕西商会章程 31.3 40 今年受疫情影响,商会对副会长以上单位会费实行减免政策。
54 青海省养老服务协会   会费 会员单位享有的服务内容:
(一)一级服务:
1、授予青海省养老服务协会“会员单位”牌子;
2、进入协会QQ群、微信群互动、学习、交流;
3、享有免费在《青海省养老服务协会》网站、微信公众号推送宣传报道服务;
4、享有协会为会员组织提供的各类培训;
5、享有协会组织和提供的远程教学等服务;
6、享有青海省养老服务协会组织的省内外、国内外学术活动的优惠、优先权;
7、享有青海省养老服务协会提供的政策、运营管理咨询服务;
8、享有青海省养老服务协会组织的各种考察、交流活动的优惠、优先权;
9、享有协会组织的培训、讲座、展览活动上自我宣传机会(发资料,摆展架);
10、享有养老护理人才的优先推荐权;
11、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等。
(二)二级服务:
12、享有专家、学者亲临本单位现场指导的服务;
13、享有青海省养老服务协会提供的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的业务指导服务;
14、享有青海省养老服务协会面向全国老人推荐入住、异地养老、旅游服务等;
15、享有青海省养老服务协会推荐至报刊、电台、电视台及各类新媒体宣传报道优先权。
(三)三级服务:
16、享有养老服务业专家现场调研,并在调研后给出软硬件评估报告及解决方案;
17、享有青海省养老服务协会提供的项目开发、招商引资及其它推荐服务;
18、享有青海省养老服务协会在报刊、电台、电视台及各类新媒组织的专项宣传报道优先权。
会员单位 一、会员类别及会费:
1、会员单位:0.1万元/年(农牧区乡镇以下养老服务机构(敬老院)、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独立承接机构,经会员部核准,按减免0.05万元/年)。
2、理事单位:0.2万元/年。
3、副会长单位:0.4万元/年。
4
、会长单位:0.5万元/年。
2019年1月6日第一届第4次理事会通过降费提案 2.5 0
55 青海省内蒙古商会 省工商联 会费 向会员单位提供介绍经济技术信息,商情动态,市场行情,发展趋势等信息,协助会员改善经验管理,调整经营结构和产品结构,拓宽市场渠道,建立会员自律机制,制定实施同行协议,促进商会自我管理和发展等。 会员单位 会长、副会长10000元;常务理事5000元;理事3000元;会员1000元;由于疫情原因实行减免政策,会员减免100%;常务理事、理事减免50%;会长、副会长减免20% 商会章程 6.95 5.7
56 青海省家电协会 已脱钩 会费 开展我省家电行业调查、课题研究、培训咨询等服务。协助政府制定我省家电行业自律公约,规范行业行为,创造公平竞争和协同发展的环境等。 会员单位 会长单位每年3000元、常务理事单位2000元、理事单位1000元、会员单位500元。 协会章程 0.3 0.85 继续执行会员自愿加入,自愿退出。
57 青海省水利工程协会 省水利厅 培训费 全省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共五期) 水利水电施工企业 培训费650元/人,含安全技术规程267元/套。(会员单位减免100元/人) 参照“关于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青海省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及水利厅安监处委托函,并经成本测算确定。 62 0 培训依据: 1.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 2.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2015修正); 3.水利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水安监〔2011〕374号)。
培训费 《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宣贯培训 水利行业企事业单位 培训费600元/人,含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及指南196元/套。(会员单位减免100元/人) 参照“关于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及《青海省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 11.97 0 培训依据: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 条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水国科〔2012〕546号)
会费 会员单位及理事会员单位会费 会员单位 0.5万元/年(2020年减免1000元),0.3万元/年(2020年减免1000元)。 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国家民政部、财政部2003年下发的《关于调整社会团体收费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03]95号)、《关于规范社会团体收费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07]167号),协会制定会费缴纳标准和管理办法通过2015年6月16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12.3 6.1 《协会章程》于2015年6月16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报青海省民政厅备案。
服务费 青海省水利系统继续教育专业知识网络平台建设 合作单位 协议定价 1.结合青海省水利建设要求和特点,制定培训科目和聘请省水利专业相关专家录制专业技术课件。2.调整和更新水利专业科目网络培训课程。3.合作协议书。 0 0 未签订合同
58 青海汽车流通协会 已脱钩 全省贯彻落实《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培训班 培训内容:
1、国务院《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
2、商务部《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出台背景和重要意义;
3、《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4、《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政策解读;
5、《青海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管理实施办法》(讨论稿)讨论;
6、报废机动车回收行业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7、“青海省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信息管理平台”操作

提供的服务范围内容
(一)培训班学习活动期间,乙方应提供以下服务:
1、资源协调、专家邀请、课程设计(讲授)等;
2、会议室1间(容纳100人以上);
3、培训人员住宿标间约25间;
4、培训期间餐饮保障(60人自助餐);
5、培训资料印制(包括笔、笔记本、培训材料、文件袋);
6、培训期间的工作人员和车辆保障等。
(二)其他事宜
会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参会人员签到、引领、茶水、纸笔等,若发生其他服务,经甲乙双方共同 协商解决。
青海省商务厅 4.4万元 合同/协议 4.4 0 .
会费 业务范围和服务内容
(一)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发展汽车工业和汽车市场的方针、政策,研究贯彻中出现的问题,向政府有关部门反应企业的正当愿望和合理要求,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二)对发展我省汽车流通行业理论和实践中的主要问题,进行调查研究,为有关部门提出行业发展规划、行业产品政策,经济立法等建议;
(三)经政府部门和上级协会组织授权和委托,参与行业重大投资和开发项目的前期论证;
(四)经政府部门和上级协会组织授权和委托,参与制定、修订行业标准,组织贯彻实施;
(五)经政府部门和上级协会组织授权和委托,参与行业生产、经营许可证发放的有关工作,参与有关资质审查和监督检查;
(六)经政府部门和上级协会组织授权和委托,为会员和其他单位提供专业技术鉴定和技术咨询服务;
(七)经政府部门和上级协会组织委托或同意,参与或组织行业先进典型的推荐评选、表彰工作;
(八)举(承)办汽车交易会、博览会,组织企业开展经营活动;
(九)进行行业统计、收集、分析,发布行业信息、组建技术与信息网络,为会员和政府提供服务;
(十)编辑出版行业刊物;
(十一)协助政府加强行业法制建设,促进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的建立,接受委托,参与协调行业之间的经济、法律关系,调解会员之间的纠纷,为会员提供法律政策、经营、管理、市场开发的咨询服务;
(十二)组织专业技术和人才培训,开展人才、技术交流、举办行业技术竞赛;
(十三)组织开展与省内外有关经济组织的活动,包括组织参加会议、开展对外经济、技术、贸易、学术的合作与交流;
(十四)承办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的其它工作。
1、会长单位  2、副会长单位3、理事单位  4、团体会员 1、会长单位每年会费3万;
2、副会长单位每年会费2万;
3、理事单位每年会费1万;
4、团体会员每年会费0.2万;
5、为支持协会发展,更好地开展工作,单位会员自愿多交纳会费,数额不限。
根据国家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03〕95号)、《关于进一步明确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的通知》(民发〔2006〕123号)和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监察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务院纠风办《关于规范社会团体收费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07〕167号)等有关规定和本会《章程》制定本办法。 14.4 3.1 1、没有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2.没有强制会员付费参加各类会议、培训、展览、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及出国考察等;3.没有强制会员赞助、捐赠、订购有关产品或刊物;4.没有违反规定擅自将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收取;5.没有违反规定以保证金、抵押金、集资、捐赠、赞助等形式变相收费;
59 青海省台州(浙江)商会 省工商联 会费 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会员的意见和建议。开展浙江省台州市与青海两地的经贸合作和文化交流等活动。为会员提供咨询、培训等服务。 全体会员 会长:7.5万 /年;执行会长、监事会主席、常务副会长、2.5万/年:理事:2500元/年:会员:500元/年 章程标准 26.4 0
60 青海省河南商会 省工商联 会费 会费收入 全体会员 会长:一年15万;执行会长、监事会主席、常务副会长:一年3万元; 副会长、监事会副主席:一年1万元; 理事(监事)、单位会员:一年1000元; 会员:免会费。 商会章程 48.24 0
说明:
1.以上内容由各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报送,省民政厅未做修改,仅按文件要求统一公告;
2.如发现违规情形,可依据《关于开展清理整顿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进行投诉举报。

                   青海省民政厅

                    202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