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 6 次
(2019年10月31日)
2019年10月31日下午,诺卫星厅长主持召开年度第6次厅务会议,副厅长韩永东、蒋跃成,驻厅纪检组组长张国顺参加会议,厅机关有关处室局负责人列席会议。现将会议决定事项纪要如下:
一、会议审议了《青海省民政厅合同管理办法》。为加强经济合同管理,规范对外经济行为,规划财务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等法律法规,在广泛征求各业务处室局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厅机关工作实际,对原《青海省民政厅经济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修订,重新制定了《青海省民政厅合同管理办法(送审稿)》,共七章三十五条。经会议研究审议,同意印发执行。
二、会议研究了《关于申请调整2019年度预留省级彩票公益金的请示》。2019年第4次厅务会议研究通过了2019年预留省级彩票公益金8665万元的分配方案。该分配方案经省财政厅研究审核,建议我厅将其中切块分配的4431.44万元资金进行项目细化后再行下达,考虑到切块分配项目暂不具体,且时间临近年底,根据规划财务处建议,会议研究决定将总额4431.44万元的资金调整至2020年省级彩票公益金预算,待各地区细化项目报厅审核通过后于2020年年初下达。鉴于切块分配资金中包括的70万元化隆县高原美丽乡村补助资金必须于2019年下达,经会议研究决定,从厅留社会捐赠资金中予以解决。
三、会议研究了《关于2020年中央及省级财政民政专项经费预算编制方案的请示》。根据省财政厅通知要求,规划财务处拟定了2020年中央及省级财政民政专项经费预算编制方案,其中中央财政预算补助资金两类,分别是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88402万元和中央彩票公益金10702万元,合计199104万元;省级财政预算补助资金八类,分别是困难群众救助奖补资金1000万元、城乡社区办公服务设施建设省级奖补资金5000万元、高龄补贴13700万元、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和老年人意外伤害险15000万元、节地生态安葬奖补资金500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19800万元、慈善医院维修改造及设备购置项目资金1500万元和老年大学建设补助资金1500万元,合计58000万元。以上2020年中央及省级民政专项预算资金共计257104万元。经会议研究,同意该经费预算方案,由规划财务处报省财政厅审核。此外,为及时安排分解下达中央及省级财政民政专项经费预拨2020年补助资金,根据新《预算法》相关规定及有关要求,规划财务处根据各业务处室局分解方案,拟定了提前下达2020年专项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经会议研究,同意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及省级财政民政专项补助资金166181万元,其中:中央财政预算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31881万元,省级财政预算高龄补贴、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和老年人意外伤害险、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共计34300万元,拨付比例为全年计划补助总额的70%。
四、会议研究了《关于举办全省社会工作督导人才综合素质提升深度培养研修班和全省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培训班的请示》。经人事(社会工作)处积极争取,省人才办支持2019年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35万元经费,其中社会工作督导人才综合素质提升深度培养经费15万元,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经费20万元。经会议研究,同意人事(社会工作)处委托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举办社会工作督导人才综合素质提升深度培养研修班,培训时间4天,培训人员60人;同意人事(社会工作)处在西宁市举办全省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培训班,培训时间4天,培训人员280人。上述培训经费从省人才办支持2019年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35万元经费中专项列支。
五、会议研究了《关于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2019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项目经费134万元。人事(社会工作)处结合全省社会工作实际,在充分征求社会工作服务组织意见建议的基础上,从经费分配、实施目的、购买内容、购买地区、购买额度、购买对象、购买程序和经费管理等八个方面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经会议研究,同意人事(社会工作)处实施方案。
列席会议人员(9人)
刁成秀 厅办公室主任
冯军贤 政策法规处处长
王秀清 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
冶成明 社会救助处处长
李文林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处长
王 军 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处长
谭 晟 社会事务处处长
李玉峰 规划财务处处长
许显录 人事(社会工作)处处长
抄送:厅机关各处室局,本厅各厅级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