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对青海民政工作规律的认识,进一步推动青海民政事业科学发展,围绕“青海民政与和谐青海建设”的主题,大力推进民政理论和实践创新,我厅决定在2009年下半年举办青海民政论坛(2009年)。现面向省内党政军机关、企事业单位、民政系统、社会组织及社会各界公开征集民政理论研究成果。
一、征集范围
青海民政论坛(2009年)征集的研究课题分为自选课题和委托课题两类。其中,自选课题面向省内党政军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社会各界。有关学者和研究人员可参考省民政厅发布的《青海民政论坛(2009年)政策理论研究课题指南》,自选角度,自拟题目,向青海民政论坛联络组申请备案,开展课题研究。委托课题主要面向省内有关科研院校、民政系统有关单位。
二、课题申报
自选课题和委托课题需按要求分别填写《青海民政论坛(2009)理论研究自选课题意向表》和《青海民政论坛(2009)理论研究委托课题申报表》,并于2009年6月10日前将课题申报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青海民政论坛联络组。省民政厅将组织专家对课题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并公布委托课题评审及自选课题备案情况。通过审核的课题申报材料,将有青海民政论坛联络组统一备案,并告知课题承担人。
三、课题要求
自选课题要围绕青海民政工作的某一具体问题进行深入研究。课题成果要观点鲜明,框架合理,逻辑清晰,内容翔实,文风严谨,行文规范,要兼具科学性、创新性和实用性。
委托课题必须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研究方法,构建合理指标体系,科学抽取研究样本,做好研究数据与资料分析,得出严谨、真实、可信论断。课题成果要清晰描述客观现状,深入剖析问题原因,明确提出既有理论支持又有实践基础的研究结论以及既有前瞻性又有可操作性的政策建议。
本次征集的所有研究成果要紧密结合青海民政工作实践,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实用性。未经公开发表,已发表的论文不得重复申报。版权责任和文字责任由课题作者自负。
四、成果发布
省民政厅将邀请省内有关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高等院校专家学者成立民政坛论评审组,对所有来稿进行评比。对评出的10项具有代表性的优秀理论研究成果,将在青海民政论坛进行发布。同时,分设一、二、三等优秀成果奖,其中一、二等奖各3名,三等奖5名,纪念奖10名,各给予一定奖励。编印《青海民政论坛优秀理论成果汇编(2009年)》。
五、时间要求
所有自选课题和委托课题自本启事公布之日起至2009年6月10日前,接受申请。提交研究成果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7月30日。
六、其他事项
青海民政论坛政策理论研究课题指南及有关申报表、意向表请登陆http://www.qhmz.gov.cn自行下载。也可来人来电索取课题申报材料。
青海民政论坛(2009)理论研究委托课题申报表 点击下载
09年民政论坛课题研究自选课题意向表 点击下载
青海民政论坛(2009年)》政策理论研究课题指南 点击下载
联系人:傅积仓、于兰斌、张作森
通讯地址:青海省西宁市西关大街60号;邮编:810001联系电话:0971—6133237,6104230,6104864 电子邮箱:zzs@qhmz.gov.cn
青海省民政厅
二○○九年五月五日
- 重要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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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民政论坛〔2009年〕征稿启事
时间:2009-07-20 来源:青海省民政厅办公室 浏览次数:21136为深化对青海民政工作规律的认识,进一步推动青海民政事业科学发展,围绕“青海民政与和谐青海建设”的主题,大力推进民政理论和实践创新,我厅决定在2009年下半年举办青海民政论坛〔20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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