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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团体换届应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的材料

日期:2020-09-28 11:50:19 浏览:

社会团体换届应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的材料:

一、 在召开换届大会前20个工作日应提交的材料

1、《青海省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告表》;

2、《青海省社会团体换届情况表》;

3、拟任理事以上职务候选人和监事候选人名册;

4、会员(代表)大会议程;

5、选举办法(草案)、章程修改说明和新章程(草案);

6、党政机关、群团组织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兼职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审批或报备的批复;

7、理事、监事到会签到表(必须为本人签名);

    8、其他资料。

以上材料系扫描件的,需加盖社会团体印章。

二、 选举结束后30个工作日应提交的材料

1、选举大会会议纪要;

2、第(新)一届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名册;

3、会员(会员代表)签到表;

4、选举情况报告;

5、《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6、《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

7、《社会团体负责人变动表》;

8、《变动后社会团体负责人基本情况表》;

9、《社会团体监事备案表》;

10、《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申请表》;

11、《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

12、无记名投票通过章程或修订章程纪要;

13、无记名投票通过会费标准纪要;

14、信息完整、内容真实的会员名册;

15、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离任审计报告;

16、会议选举全程音频影像资料及其它相关材料。

以上系扫描件的,需加盖社会团体印章。


备注:1、社会团体换届后,如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注册资金、业务范围、业务主管单位等事项发生变化的,应按照《行政许可法》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2、具体以系统操作和团体实际情况为主

3、用标准公文A4纸,仿宋3号字体,以上材料均为一式两份。

4、离任审计报告由省民政厅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社会组织填写《2021年社会组织审计申请表》,经盖章后报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申请分配事务所进行审计。

系统操作步骤:

登录【青海省社会组织信息网】----【网上办事】----【青海省社会组织业务办理入口】----【社会组织用户登录】----【有关事项备案】----【备案登记申请】----【新增】----【换届前备案】(换届后备案)----下一步----【上报】

若有变更【变更登记】----【新增】----选中需变更的事项(可同时选择)----下一步----【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