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青海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在民政厅三楼召开2016年青海省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座谈会,社管局局长冶成明、副局长李晓军、项目主要联系人及15家项目主要负责人共25人参加此次座谈会。
此次座谈会的主要目的是了解各立项单位2016年中央财政项目实施情况,交流经验,学习以往立项单位好的做法,进一步明确项目有关要求,规范项目执行,提高资金效益,努力提高各立项单位的执行项目的能力和水平,为推动我省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购买服务打下基础。
冶成明局长在座谈会上作重要讲话,从四个方面详细分析了项目的原则、项目取得的成效、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的计划,对今年立项单位提出殷切的希望。蒋相梅同志就2016青海省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情况做了介绍 ,同时邀请青海省回族撒拉族救助会等3家立项单位负责人介绍了项目执行经验。
最后,李晓军副局长作总结讲话,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和以往中央财政项目管理审计中存在的情况,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按时完成项目进度,严格按照民政部委托的第三方审计单位的要求,及时提供资料,及时沟通;二是严格按照与民政部签订的项目申报书来做,不得随意更改项目内容,不得将项目分包转包;三是各立项单位要及时做好项目宣传,认真落实会议精神,确保今年项目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