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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0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

日期:2020-07-29 18:23:14 浏览:

各市(州)民政局、省管社会组织: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加大对社会组织的培育扶持,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社会服务,

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民办函〔202083号)要求,现将我省社会组织申报2020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的社会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且2018年度检查合格;

(二)有相应的配套经费来源;

(三)有完善的组织机构;

(四)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独立的银行账号;

(五)有健全的工作队伍和较好的执行能力(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6名);

(六)有开展社会服务的能力和条件,且已具备实施社会服务项目的经验,具有良好信誉;

每个社会组织最多申报1个项目;如不同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是同一人的,最多只能申报1个项目。

同等条件下,获得3A及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优先考虑;2019年度检查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社会组织滞后考虑。

2019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在审计中绩效考评结果较差(存在重大问题)的原则上不得申报。

二、申报类型

(一)发展示范项目(A类)。用于资助困难社会组织必要的服务设备购置和服务设施完善,并用于开展社会服务活动。项目总数不超过4个,每个项目的资金不超过5万元。

(二)社会工作服务示范项目(C类)。用于资助社会组织开展社会工作服务活动,即以孤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为重点服务对象,针对需求提供包括矛盾调处、人文关怀、心理疏导、行为矫治、关系调适等在内的社会工作专业服务项目。项目总数不超过5个,每个项目的资金不超过60万元。

(三)人员培训示范项目(D类)。开展社会组织负责人、业务工作人员培训。项目主要对培训所需的食宿、交通、教材、师资等予以补助,除师资费外,平均每人每天费用不超过550元。项目总数不超过1个,项目资金不超过30万元。

项目不资助设备购置和服务设施(A类项目除外)、基建、研究、宣传、培训(D类项目除外)、图书赠送、投资、户外活动、考察旅游、软件系统开发、种殖养殖等活动。

三、项目申报时间及要求

1、各社会组织确定申报项目后,应当在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专栏(www.chinanpo.gov.cn/xiangmu)或久其软件官方网站用户中心参数下载栏(www.jiuqi.com.cn)中下载并安装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和使用说明,按照使用说明完整填写电子申报书,并导出jio格式项目申报书电子文件。

2A类项目建议由运行较规范、综合素质较高且相对困难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申报;C类项目由主要从事儿童关爱领域社会工作服务的社会组织申报;D类项目由具有教育培训职能和培训经验的社会组织在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的指导下进行申报。

3各市(州)民政局要认真组织,统筹安排,指导辖区内优秀社会组织积极申报项目,各社会组织的资格条件和项目申报书经市(州)民政局初步审核后,于20208618:00前统一将电子版项目申报书发送至指定邮箱,盖章后纸质版项目申报书及其它资料扫描成PDF版(以下简称“PDF版资料”,清单详见附件1)同步发送至指定邮箱。

省管社会组织20208618:00将电子版项目申报书和PDF版资料直接发送至指定邮箱。

电子版申报书格式应统一为jio文件,指定邮箱为qinghaisheguanju @163.com,电子版申报书与PDF版资料均已报送视为报送成功,遗漏其一或逾期申报均视为报送无效。

42020年不举办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项目申报书填报培训班,请各社会组织认真学习《2020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实施方案》(附件2),精心计划,按要求填报项目申报书。

5各社会组织务必保证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评审过程中发现虚假资料,将取消项目评审资格,并按社会组织分级管理的要求,由登记管理机关视其情节给予相应处罚,直至列入社会组织异常名录或社会组织违法失信黑名单。

四、预算填报注意事项

1A类项目可以列支电脑、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等必要的办公设备、服务设施和项目执行所必需的费用,所购买设备和设施须在政府采购商品目录,列入社会组织固定资产名录,并须用于开展社会服务活动;

2C类项目可列支本组织专门从事社会工作服务人员的工资性支出,但不得超过开展服务支出立项资金预算总额的30%

3CD类项目可以在立项资金预算总额的8%以内列支执行项目所必须的直接成本。

五、项目评审

项目评审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儿童福利处共同邀请相关领域专家根据2020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评审指标(附件3通过查阅资料方式分析项目资金预算的合理性、可执行性及典型代表性,并由专家出具评分意见,评审分数由高到低进行排名,结果在青海省社会组织信息网公示,省民政厅将依据排名择优选取项目上报民政部,项目选取数额分配详见2020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选取数额分配表(附件4)。

附件:1.2020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申报资料清单

      2.2020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3.2020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评审指标

      4.2020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选取数额分配表


       青海省民政厅

         20207月29日

    联系人:孔德婧  周明邦

    联系电话:0971-43993200971-4399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