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全省性民办非企业单位业务主管单位、各全省性民办非企业单位:
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青海省民政厅将对全省性民办非企业单位实施2019年度检查(以下简称年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检查的时间及范围
年度检查时间:自2020年3月16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止。
年度检查范围:2019年6月30日以前经青海省民政厅批准登记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均应当参加年检。
二、年度检查的主要内容
民办非企业单位2019年度遵守法律法规、执行有关政策、按照章程开展业务活动、依法履行登记(变更)事项、办事机构设置、党建、参与扶贫攻坚、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和重大活动开展申报等工作情况,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财务、接受捐助、公益慈善等管理情况。
三、年度检查的程序
参检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于2020年6月30日前按如下程序和要求完成年检材料的准备和报送工作。
(一)填报《年度工作报告书》。
各民办非企业单位打开青海省社会组织信息网(www.qhsgj.gov.cn),在“网上办事”栏目点击“青海省社会组织业务办理入口”,输入本单位用户名、密码登录,选择菜单栏中“年检管理”业务,新增并填写2019年《年度工作报告书》。民办非企业单位完成网上填报并提交系统后,应当将《年度工作报告书》打印成A4大小纸质文本,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
(二)提交《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各民办非企业单位委托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单位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中应当列明社会组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收支情况和专兼职人员薪酬情况。认定为慈善组织的民办非企业单位除以上审计内容,还应当对年度慈善活动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进行专项审计。
(三)报送材料。
各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在2020年4月30日前,向业务主管单位报送《年度工作报告书》、《财务审计报告书》、许可登记证书(有许可的社会组织提供)、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正副本),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的初审。对原直接登记未设置业务主管单位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属于公益慈善类、志愿服务类、社会工作服务类的由省民政厅慈善社工处审查。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盖章)后,于6月30日前,将业务主管单位出具了初审意见并加盖印章的《年度工作报告书》和《财务审计报告书》、许可登记证书(有许可的社会组织提供)、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正副本)送交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参加年检,登记管理给予年检结论并加盖年检印鉴。对于未按期提交的将按照“未参加年检”处理。未加盖年检印鉴且无正当理由的,视同不按照规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监督检查处理。
省民政厅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要求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有关事项的情况说明或必要的补充材料。
四、年检的审查形式、结论和标准
省民政厅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等法规政策对各民办非企业单位报送的年检材料进行审核。同时将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按比例抽查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材料所涉事项,并根据抽查结果,确定民办非企业单位2019年度的年检结论。
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结论分别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民办非企业单位在2019年度遵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法规和有关政策,按照章程开展活动,无违法违规行为的,年检结论确定为“合格”。民办非企业单位有《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八条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法规政策规定的违规情形的,由登记管理机关责令改正,情节轻微的,确定为年检“基本合格”;情节严重的,确定为年检“不合格”。民办非企业单位存在违反《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情况,已不具备成立条件的,确定为年检“不合格”。年检“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进行整改,整改期限为3个月。对于年检中存在违反《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罚则、未按要求进行整改或未参加年检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省民政厅将视情节依法给予相关处罚。
五、要求
(一)各民办非企业单位应认真填报相关内容,保证填报信息真实和准确。对信息弄虚作假或因填写失误造成信息、数据不真实的,将影响年检结论的评定,造成的后果由社会组织负责,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二)各民办非企业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早计划、早安排,按规定时间完成资料的准备,并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的审查和登记管理机关的检查。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年检工作与年检结论评定挂钩,逾期参加年检的将影响到年检结论评定。
(三)对未按规定期限和要求参加年度检查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我厅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违规情节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直至撤销登记。
年度检查联系单位:青海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
地 址:西宁市五四西路69号青海省民政厅15楼1516室。
填报系统故障咨询:0971-6145118,0551-65350880
年检材料报送、填报内容咨询:0971-6145118
青海省民政厅
2020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