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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青海省癌症康复俱乐部

日期:2016-08-11 00:00:00 浏览:

青海省癌症康复俱乐部

你们报来《关于青海省癌症康复俱乐部变更法定代表人和住所申请》等材料收悉。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同意青海省癌症康复俱乐部法定代表人由任雨青变更为李传镒住所由“西宁市南大街55号青海红十字医院”变更为“西宁市南大街39号3单元341室”。

变更后,青海省癌症康复俱乐部继续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依照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自觉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登记管理机关的指导监督管理,按规定时限接受年度检查。

变更青海省癌症康复俱乐部应当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接受财务审计,青海省癌症康复俱乐部法定代表人的印章式样应在一个月内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青海省民政厅

                              2016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