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民发〔2017〕6号
根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国家民政部令第39号)规定,青海省民政厅于2016年对在省民政厅登记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开展了评估工作。经过初评、终评、公示,已全部完成19家全省性社会组织的等级评估工作,其中获得评估等级的有19家,现将评估等级结果通告如下。
在省民政厅登记的公益慈善类社会团体评估等级结果
4A等级:
青海省慈善总会
青海回族撒拉族救助会
青海格桑花教育救助会
3A等级:
青海高远慈善帮扶救助会
青海雪域慈善救助会
2A等级:
青海民慈救助会
1A等级:
青海省大兴源爱心救助会
在省民政厅登记的公益慈善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评估等级结果
4A等级:
青海惠民社会工作研究发展中心
3A等级:
青海雪域社会救助发展中心
青海阳光救扶中心
青海省慧灵智障人士社区服务工作站
2A等级:
青海血友之家罕见病关爱中心
在省民政厅登记的基金会评估等级结果
4A等级:
青海省公安民警英烈基金会
青海省雪域仁济慈善基金会
3A等级:
三江源生态保护基金会
青海三工公益基金会
2A等级:
青海天佑德教育基金会
青海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
青海省贫困学生助学慈善基金会
请获得3A或者4A评估等级的单位前往省民政厅民间组织服务中心(西宁市昆仑路一号四楼)领取牌匾和证书;请获得2A或者1A评估等级的单位前往省民政厅民间组织服务中心(西宁市昆仑路一号四楼)领取证书。
联 系人:李兴发
联系电话:0971—6242261
青海省民政厅
2017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