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我省基金会、慈善类社会组织管理人员能力不足、管理运行不规范、社会公信力下降、不适应新时期慈善事业发展要求等问题,省民政厅于2017年5月8日至10日举办了青海省基金会暨慈善类社会组织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班。此次培训班共向70家基金会和慈善类社会组织发出通知,要求由理事长、秘书长及财务负责人参加。培训期间,有52家按要求派员参加培训,18家未派员参加也未说明情况,3家虽派员报到,但迟到、旷课较多。现对以下21家基金会暨慈善类社会组织予以通报批评。
一、未参加培训的社会组织
名 称 理事长 秘书长
青海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曹 晓 赵 辉
青海省格萨尔公益基金会 瓦西龙热 郝菲飞
青海省佛教慈善基金会 堪志次成洛周 彭 措
青海省爱心教育基金会 吴艳丽 宋振宇
青海省高原生态发展基金会 王建宁 曾 春
青海兴旺爱心救助会 韩兴旺
青海爱知扬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仉笃解儿
青海心之助志愿者服务中心 赵万金
青海省关爱社区养老服务中心 张海防
青海家多宝养老为老服务中心 杨占忠
青海欣瑞苑养老服务中心 马菾瑞
青海省新亮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张成器
青海能量爱心帮扶中心 玮 琳
青海藏区爱施贫困救助中心 查·卓保
青海海峡妇女儿童医疗救助中心 林玉荣
青海馨慈扶贫救助服务中心 柔旦智华
青海安康青少年贫困救助中心 仁青加
青海省温暖之家爱心公益志愿者服务中心 苗永禄
二、人员迟到、早退及无故旷课情况较多的社会组织
青海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青海省见义勇为基金会
青海省荒漠化治理基金会
举办此次培训班,旨在提高我省基金会暨慈善类社会组织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加强自身能力建设。组织业务培训是登记管理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社会组织日常监管工作的一部分;服从登记管理部门的监管,是社会组织正规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社会组织及其管理人员履行义务的具体体现。以上问题的出现,说明一些社会组织法律意识淡薄、自身管理能力薄弱、接受管理部门监管的主动性差,长期以往,势必对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产生负面影响。各社会组织要引以为戒,加强自律建设,为推进我省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发挥积极作用。以上被通报批评的社会组织在今年的年检中须将本次培训未参加或未按要求参加培训的情况作出说明。
青海省社会组织管理局
2017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