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部分省级社会组织之前不知道票据已移交省财政厅,于近期来我局领取相关票据。故再次申明,省级社会组织相关票据已全部移交省财政厅,我局不再承担票据的发放和核销工作,相关移交文件已于2017年8月初上传至网站的通知公告中。请需要票据的社会组织到省财政厅领取,望相互告知。联系电话:省财政厅 09716145599 马 省民政厅 09716104757 李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