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社管发〔2018〕18号
各全省性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广泛引导和动员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通知》(国开发〔2017〕12号)和《关于报送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有关工作情况统计表的通知》(民办函〔2018〕104号)要求,做好全省性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工作的信息统计,我局制定了《2018年社会组织参与扶贫工作信息统计表》(以下简称《统计表》,详见附件),现就有关填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内容
《统计表》主要统计全省性社会组织扶贫投入资金、投入“三区三州”资金和项目受益涉及贫困人口数量等情况(具体可见附件表格和填报说明)。
二、填报要求
在收到本通知后,各全省性社会组织请根据实际情况填报相关内容,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由各填报的社会组织负责。当年或多年开展的扶贫项目,只需要填报自2018年1月1日至6月30日间投入的资金量。统计对象为已经开展扶贫工作的全省性社会组织,对未开展或计划开展尚未投入的全省性社会组织,不用填报《统计表》。逾期未填报的社会组织,视为未开展扶贫或尚未投入资金进行扶贫。
三、报送方式
请各全省性社会组织于2018年8月25日前将加盖公章的《统计表》报送至我局,同时将表格电子版发送至lixia@qhmz.gov.cn。
四、其他事项
联 系 人:李 霞 蒲秉花
联系电话:0971-6104757(传真)
青海省社会组织管理局
2018年8月15日
附件:2018年社会组织参与扶贫工作信息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