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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末期审计的通知

日期:2018-12-06 00:00:00 浏览:

各立项单位:

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民办函〔2018〕37号)的要求,为做好2018年我省中央财政项目监督管理工作,现配合民政部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我省25家中央财政项目进行末期审计验收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审计时间

    2017年12月10日—12月19(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

二、审计地点

西宁雅荷花园酒店(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七一路334-8号)

三、审计要求

1、各立项单位严格按照项目审计清单(详见附件2)顺序准备项目资料一式两份一份原件,一份复印件,复印件装订成册),于本单位审计当天上午8:30之前将所有资料送到指定审计地点。

       2、2018年度项目审计过程中如有未完成的项目或审计后中央财政资金结余的项目,一律按照退回资金管理,2019年度不得继续执行,请各立项单位务必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实施。

      3、项目审计期间,各立项单位项目负责人和会计人员必须在场并保持手机畅通,无正当理由,不得请假。

       4、各项目立项单位在审计当天需携带单位公章。

   5、项目审计期间,不安排项目立项单位食宿。

审计期间如有其它与审计相关问题,请与审计事务所负责人联系,电话:蔡莉  13919405397。


附件1:2017年中央财政项目末期审计日程安排表

附件2:项目审计提供资料清单及附表

                          

青海省社会组织管理局

2017年12月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