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全省性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广泛引导和动员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通知》(国开发〔2017〕12号),以下简称《通知》),精准掌握和更好推动我省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工作,按照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要求,请于6月26日12:00前上报你单位《通知》印发至2018年底和2019年上半年参与脱贫攻坚、开展扶贫项目、制定扶贫工作计划、投入资金、投入人员、受益贫困人口等情况。
联系人:徐永阳 电 话:0971-6104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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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社会组织管理局
2019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