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份,省民政厅联合省委政法委等10部门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到2021年6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历时15个月的救助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经过半年的努力,各项任务顺利推进并初见成效。
全面开展照料服务达标。各地救助管理机构和托养机构积极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信息报告机制。西宁市救助管理站累计排查安全隐患9次,对救助管理机构和托养机构的内部管理、生活照料、卫生防疫、食品药品安全、消防安全等环节进行检查,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时限、路径和标准,积极做好整改工作。强化站内照料职责,提升站内照料服务水平,按照民政部《流浪乞讨人员机构托养工作指南》明确的资质条件,优先选择政府举办的社会福利、养老、精神康复等机构承接托养服务,并履行监管职责和主体责任,定期检查、及时准确掌握托养机构运行情况和送托人员健康状况。全省共有21名流浪乞讨人员托养到青海省社会福利院。
大力开展救助寻亲行动。通过DNA比对、人像识别等方式甄别滞留人员身份信息,对滞留超过1个月的受助人员,及时更新完善其在全国救助寻亲网、“头条寻人”等平台的寻亲信息。年内,全省所有救助管理机构全面启用了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并开通了人脸识别模块,将入站人员信息、走失人员家属提供信息与救助管理信息系统数据进行对比,提升了甄别查询能力和效率。并充分开发利用“头条寻人”、寻亲热线等智能化寻亲手段,深化与社会力量的合作,拓展寻亲渠道,全省累计寻亲成功80次。
持续开展街面巡查行动。发动基层工作力量,动员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组织等积极参与街面巡查行动,制定常态化、制度化巡查制度,建立覆盖全面、协同到位、服务及时的救助管理网络。西宁市救助站累计开展街面巡查行动47次。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机构联合公安、城管等部门协同做好极端天气下“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对陷入困境、居无定所、流落街头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依法依规实施主动救助,帮助解决临时生活困难,保障人身安全和基本生活,确保他们安全过冬、温暖过冬,坚决杜绝冻死冻伤等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发生。
全面提升干部队伍素质。6月份,举办了全省社会事务综合业务培训班,对全省流浪乞讨救助管理工作人员进行脱产培训,通过专题授课、典型经验分享、座谈交流等方式,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熟练掌握业务和熟练操作系统能力。年内市(州)、县两级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机构均开展救助业务培训100余人次,实现了救助管理工作人员培训工作全覆盖,做到救助管理工作人员对救助管理政策法规、信息系统管理和使用方法等业务知识熟练掌握。
下一步,各级民政部门将联合公安、城管部门持续开展街面巡查和综合治理行动,着重做好极端天气下“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进一步推进长期滞留人员落户安置,做好接送返乡工作,切实强化源头治理。
编审:刁成秀 编辑:霍艳珺 供稿:乔鹤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