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和全省社会救助脱贫攻坚兜底保障行动实施方案,海北州民政部门积极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采取“411”举措,全力推动社会救助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守住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底线”。
“联动四查”。出台海北州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实施困难群体救助工作方案,协调扶贫、残联、医保等相关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全方位多层面查核信息数据,为精准施策奠定基础。一是查核困难群众基本情况,包括2015年脱贫攻坚以来建档立卡贫困户与现有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等数据重合情况,收入不稳定、持续增收能力较弱、返贫致贫风险较高和脱贫后返贫、新增贫困人员数据,以及列入2018年农村低保“渐退期”的困难群众、“渐退期”已满退出低保的人员数据等。二是查核困难残疾人情况,及时建立未纳入低保或特困供养的残疾人信息台账。三是查核2019年1月至2020年3月底住院病人信息,协调医保部门建立主动发现长效机制,防止“漏保”。四是查核疫情期间因就业难等问题致贫返贫人员,将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保障范围。
“一联一统”。会同购买服务经办力量第三方组织,制作州、县、乡三级社会救助群众求助直通联系卡,注明相关工作人员联系电话,在排查走访时发放到群众手中,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救助及时。同时,为规范排查对象人员类别信息,精准掌握各类人员兜底保障情况,统一制作了困难群众排查走访家庭人员信息表、调查情况明细表和统计表,方便工作人员填写,保证了准确排查、精准认定。
疫情期间,全州共发放临时救助金819.54万元,救助困难群众3242人(次);为20772名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529.27万元;救助滞留海北的湖北及外省籍人员14人,发放救助金1.98万元。
编审:刁成秀 编辑:霍艳珺 供稿:海北州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