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困难群众冬春生活保障工作专题会议和全省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全省各级民政部门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全面开展城乡困难家庭基本情况排查工作,重点关注辖区内支出型贫困家庭的基本情况,认真排查是否出现“漏保”、“漏救”等情况,做到不漏一户,不少一人。同时,及时将1-2月低保金、“两节”一次性生活补贴、价格临时补贴等各类社会救助资金在节前及时足额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让困难群众温暖过冬。
自1月1日起,全省共发放各类社会救助补助资金2.94亿元,惠及全省37.55万城乡困难群众,其中,西宁市发放5314.2万元,海东市发放10053.84万元,海西州发放961.5万元,黄南州发放5165.47万元, 海北州发放3213.9万元,海南州发放4700.06万元,果洛州、玉树州也正在发放中。各级民政部门还将密切关注生活困难的家庭,结合节日期间慰问活动,及时通过临时救助或“送温暖”活动等方式加大帮扶力度,有效保障困难群众温暖过冬、祥和过年。
编 审:刁成秀 编辑:霍艳珺 供稿:马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