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地民政局:
为规范考试流程,加强考试管理,简化报名程序,方便广大考生报名,从2012年起,全省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和缴费。现将网上报名相关程序通知如下: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12年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网上报名时间3月12日开始,3月21日结束。
二、网上报名程序
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全省统一时间报名,考生在报名前登陆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qhpta.com),仔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按流程(详见中心网站)在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包括数码照片宽100-150,长150-200,jpg格式)。提交完信息后,考生可在网上下载打印资格审查报名表一式两份,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携带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等证明,2张小2寸免冠彩照到当地民政局进行资格审核,县一级的考生携带相关材料到县民政局进行资格审核,州、地、市级的考生携带相关资料到州地市民政局审核,省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中央、国务院驻青各单位考生携带相关资料到省民政系统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办理资格审查手续。各级民政部门将当日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传真到省民政系统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将考生资格审查相关资料装订成册,逐级报送至省民政系统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考生在当地民政部门资格审核通过后2个工作日内登陆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在网上缴费,完成报名。考生在网上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及时拨打省民政系统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进行咨询,以免因操作失误造成报名失败。
三、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二)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四、考试报名资格审核及咨询电话
省民政系统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西宁市西山一巷3号院省假肢康复中心一楼。联系电话:0971-6247381。省人事考试中心办公地点设在西宁市西山一巷5号,联系电话:0971-6139342。
五、考务日程安排
2012年6月16日
下午14:00-16:00《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2012年6月17日
上午9:00-11:00《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
下午14:00-16:00《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下午14:00-16:30《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用专用答题卡)
六、考点设置
社会工作者(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全省只设一个考点,考点以准考证为准。
七、考试大纲及考试指导教材
为便于考生学习,省民政系统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征订2012年新版考试大纲和教材,报考人员根据需要购买。
八、续考人员报名办法
已参加2011年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考试并取得一门或二门成绩合格,需续考的人员,直接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办理续考手续,网上缴费,参加考试,无需再进行资格审核。
- 信息公开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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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2-03-09 来源:青海省民政厅办公室 作者:刘刚 浏览次数:31204为规范考试流程,加强考试管理,简化报名程序,方便广大考生报名,从2012年起,全省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和缴费。现将网上报名相关程序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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